北京:两个月长处方将在社区医院推行

来源:北京青年报

4月8日,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将正式实施。昨日从北京市卫计委了解到,西城、朝阳、海淀等中心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已完成选药、选配送商等准备工作。此外,3600家医院正在为医改的实施做最后的准备工作,并推出了一系列改善医疗服务、打击号贩子的措施。

本次医改将扩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品种,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目录将实现统一,均在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完成。这意味着,社区能够采购到大医院的所有药品。此前因政策限制,部分药品不能进入社区医疗机构销售,如用于降低血糖的“格华止”(二甲双胍片),阳光采购后就能在家门口的基层机构就医开药了。加之前期市人力社保局也出台了社区与大医院的医保报销目录统一的利好政策,市卫计委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患者前往社区就医。

昨日从市卫计委了解到,目前中心城区,如朝阳区、海淀区、西城区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已完成了选药、选配送商及签订责任书等工作,确保系统按时切换。石景山区还完成了药品试采购,要求各配送企业要保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充足供应,尤其是原有药品和四种慢性病用药,确保按时平稳切换。

据统计,三级医院药品配备数量平均在800种左右,二级医院药品配备数量平均在600种左右,社区一般在300种左右。可储备药品数量差异主要是由于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仓储面积小。“打个比方说,社区医疗机构就是我们周围的便利店,日常用品在便利店里基本都可以买到。但由于便利店的仓储面积小,设备设施少,它销售的商品种类必定比大型超市的少。”市卫计委表示,社区应当根据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居民的需求合理配药,并及时采购患者所需药品。

基层慢病患者两个月长处方便利也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医改实施后,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四类慢病患者,符合条件的可以在社区医院享受两个月的长处方便利。条件包括,一是有明确诊断并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或门诊/住院病历;二是已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和“申请长处方知情同意书”并能遵照执行;三是长期服用长处方药品范围内同一类药物,适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或可以两个月内居家用药治疗。患者满足上述条件后,执业医师要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要求提供长处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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