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代言成被告 如何避免承担虚假广告的责任?


据人民网报道称,日前,北京市民冯长顺因认为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

自称冲着姚明代言并看了产品宣传册才购买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而服用后无效,冯某以虚假宣传为由,起诉药房以及姚明,要求药房退还货款88.2元,并赔偿500元。同时,冯某还要求姚明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1分钱,并赔偿取证费1万元。昨天上午,市二中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判决,药房需退还冯某货款88.2元,驳回冯某其他诉讼请求。

“我对姚明非常崇拜,非常喜爱,之所以买这个产品也是冲着他买的,如果没有他的推荐,我根本不可能买,他欺骗了我,他肯定负有连带责任。”冯长顺在给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中,要求第二被告姚明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1分钱,连续三十天在国内权威媒体向原告赔礼道歉。

姚明在接受代言时一向非常谨慎,他于2010年8月成为汤臣倍健的形象代言人。在此事曝光后,姚之队昨日开了一天的会议,并作出了回应。

庭审姚明称原告缺事实依据

百姓阳光大药房称,“宣传册”中有“仅供员工内部培训使用”的字样,应统称为“图册”,其并未印制和发布过,“图册”中也并未出现公司名称,不能说明与公司有关。而“图册”上写明是内部资料,也不能说明是用于向消费者进行宣传使用。

姚明表示,其确系汤臣倍健公司的形象代言人,但汤臣倍健公司并没有向其出示或告知有类似的宣传手册,且姚明也并未参与印制,因此称他参与百姓阳光大药房的虚假宣传,缺乏事实依据。

因百姓阳光大药房同意以负责任的态度,向冯某退还购货款88.2元,一审判决百姓阳光大药房退还冯某货款88.2元,驳回冯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后冯某上诉至二中院。

针对百姓阳光大药房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二中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涉案保健品包装瓶上的产品功能介绍与《国产保健品批准证书》中批准的内容一致,亦未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同时,冯某并未举证证明“宣传册”系从百姓阳光大药房取得,即大药房利用虚假宣传方式向其提供商品。此外,冯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购买保健品时,理应详细阅读相关产品说明。冯某表示,其购买时没有看过包装瓶上记载的内容,仅由于相信姚明而购买,亦与常理相悖。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百姓阳光大药房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冯某自述食用后没有效果,并不能说明该保健品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了何种伤害。而在百姓阳光大药房同意退还货款的情况下,冯某并未遭受金钱损失,对其所称遭受的其他损失,其亦不能提供充足证据,故要求百姓阳光大药房赔偿500元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何种情况代言人需担责

庭审中,冯某曾表示,他非常喜欢姚明,如果没有姚明的推荐,他根本不可能购买。姚明应否对冯某主张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二中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广告或宣传构成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且造成消费者损害。就本案而言,百姓阳光大药房将涉案保健品销售冯某时不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冯某因购买、食用涉案保健品并未遭致实际损害。此外,依据姚明一方的陈述,汤臣倍健公司并没有向其出示或告知存在冯某提交的类似宣传册,姚明更未参与印制,冯某提交的所谓宣传册中对姚明形象的使用并未获得姚明授权。因此,冯某要求姚明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还指出,明星背负公众信任,在用自己的形象和公信为产品代言时应谨言慎行,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而明星出镜代言是一种“信任消费”,消费者的维权举动体现了公民的理性认知和维权意识,应予肯定和鼓励。当然,诉讼的目的应系维护自身权益、打击弄虚作假,而非为了赚取眼球让明星“陪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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