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将被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老一小”有望在社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今年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明确了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中医体质辨识,并根据体质辨识的结果,给予针对性的养生保健指导,告知日常的情志调摄、饮食调养、器具调摄、运动保健等养生保健方法。为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分别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和起居活动指导,以及传授摩腹、捏脊、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四神聪穴的方法。
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为中医类别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师)。
此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以省为单位,到2013年底,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要达到30%。
为配合工作的顺利开展,8月1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举办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省级师资培训班,为每省培训省级师资5名,其中中医药管理人员1名,老年人和儿童省级师资各2名,同时要求各省(区、市)9月底之前完成对县级师资、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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