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间,广东清远市在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了两例脑死亡患者捐献器官的案例,使六名绝症患者重燃生命。捐献者家属更是愿意直面媒体,将自己的身份公开,从而正面回应社会与传统思想的压力,可敬可佩。在感叹广东器官捐献近期出现一波“小热潮”的同时,专家也指出了贫困人群似乎更有“爱心”的特点。
家住清远清新县浸潭镇塘坑村的邱佛来今年23岁,他在一次维修空调过程中不慎从二楼坠落,导致头颅外伤,随着邱佛来生命体征的逐渐消失,他的家属决定:捐献器官。6月17日,邱佛来的家属在捐献书上签字,替他捐出了一对角膜、肝脏、两个肾脏。
9岁的郭玉秀来自清远市清城区。6月20日晚,玉秀和继母乘着爸爸的摩托车回家时,在一个十字路口处与超速行驶闯红灯的大货车相撞,玉秀的爸爸、继母当场死亡,玉秀深度昏迷,虽经医院积极抢救,但玉秀最终没能再次睁开眼睛。在医院宣布玉秀脑死亡后,玉秀的母亲和姐姐同意捐献小玉秀的肝脏及双肾。省红十字会提出要给予玉秀家庭一些帮助,可是她的母亲和姐姐却拒绝了这一好意:“我们只是希望以器官捐献的方式,让女儿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得到延续。”
中山一院器官移植科专家透露,目前两例患者捐出的器官已经全部被移植到了其他患者身上,成功救活了六名等待救助的患者。
“按照目前的器官捐献情况来看,贫困家庭捐得更多。”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肾移植科主任王长希说,在国外,往往是富裕人群更乐于捐赠器官。
自2010年3月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启动器官捐献以来,全国有超过300例器官捐献,广东省就有80例,占去四成。从全国来看,广东人的器官捐献率最高,这与公民的先进思想密不可分。80例器官捐献者共捐出197个器官,救助了197人。(刘玮宁、彭福祥、李绍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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