硼砂


硼砂是食品中禁用

硼砂(四硼酸钠)是一种白色或无色的结晶性粉末,多用在陶瓷、玻璃等产品的制造中,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一些商贩做沙琪玛、包粽子时,一般会加入硼砂,这是因为硼砂具有防腐、增加弹性和膨胀等作用,加入其中能使粽子吃起来更有嚼头。

硼砂是一种非食品添加物,国家禁止将其用于食品中。硼砂进入人体后经过胃酸作用转变为硼酸,而硼酸在人体内有积存性,妨碍消化道酶的作用,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抑制营养素吸收,促进脂肪分解。成人硼砂中毒剂量为1至3克,致死量为15克,婴儿致死量为2至3克。

多种食品被检出硼砂成分

科研人员近几年对食品采样检测硼砂添加情况时,先后在沙琪玛、牛肉丸、米粉、凉皮、面条、腐竹、粽子等食品中发现硼砂成分。

硼砂有防腐作用

硼砂在常温条件下为白色或无色结晶体或粉末,用于玻璃生产,可增强玻璃对紫外线的透射率,提高玻璃的透明度及耐热性能;在搪瓷制品中,硼砂可使瓷釉不易脱落具有光泽;硼砂具有防腐作用,可应用于消炎、消毒的医药领域,曾有报道,不法商贩利用该特点将硼砂涂抹于猪肉表面来“保鲜”;硼砂还可以应用于黏合剂、化妆品、洗涤用品的生产;也应用于冶金、机械制造、造纸、化工和纺织等生产领域。

成人中毒剂量为1-3克/公斤

硼砂易溶于水,随水温升高而溶解度增大。硼砂随食品进入人体后经过胃酸作用转变为硼酸,经由胃肠道吸收;而完整皮肤对硼砂的吸收能力近乎于零。

硼砂的实验动物急性毒性为低毒至微毒,动物口服硼砂后的半数致死量为2克-5.33克/公斤。但是硼砂在人体则显示了较高的毒性作用,有研究报道,成人中毒剂量为1-3克/公斤,成人致死量为15-20克/公斤。2008年,我国某省曾经发生中学生进食凉皮导致群体急性硼砂中毒事件,中毒者表现有头疼、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个别患者有发热。经检测,学生进食的凉皮中硼砂含量高达4.33克/公斤。

可对人体产生累积性损害

硼为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以其化合物形式如硼砂等存在着。在食品中添加硼砂,有可能对人体产生累积性损害。长期过量摄入硼,对人体生殖、发育和内分泌系统有毒性影响。短时间摄入大剂量硼,可能导致急性中毒,轻者引起头晕、头痛、食欲不振、消化不良、体重减轻等症状;严重者出现呕吐、腹泻、休克、昏迷等中毒表现。

因硼砂有较高毒性,世界各国普遍禁止将其添加于食品中。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明令禁止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不法生产者和商贩在食品中添加硼砂,仅仅是为了增加食品的韧性、脆度口感,或延长保存期限,其代价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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